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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14  阅读数:692

各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

根据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现将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一)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区级延期结题的大创项目。

(二)2020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2021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区级、院级“大创”项目研究期限1年及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结题验收项目见附件1、不含申请提前结题项目)

二、中期检查对象

(一)2021年立项建设的研究期限为2年的国家级、区级“大创”项目。

(二)2020年、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在此次结题验收中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中期检查项目见附件2,不含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三、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提前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题项目提交《大创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3份,正文字体:4号仿宋,附件3、4,注意区分院级项目结题报告)。

(二)电子文本1份请发至指定邮箱,请按照“立项年度+区级/院级+主持人姓名”给邮件命名。

(三)结题成果1份:结题成果须使用统一封面(见附件5)、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附期刊封面及目录)、研究报告及产品设计图(最好是A4幅面)、说明书(概括设计思路、工艺流程及参数),制作的产品及图片等,结题成果封面按照结题报告封面制作,按顺序装订。

(五)中期检查项目提交纸质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6,一式2份)。

(四)结题、中期检查所需纸质材料、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22日交至创新创业中心C201。

(六)项目提前结结题需提交纸质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附件7),提前结题申请须在4月20日前交至创新创业中心C201,并按照以上结题要求提交结题相应材料,并做好结题准备。

(七)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须在4月20日之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8),并按照以上中期检查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检查相应资料,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准备。

四、检查、验收形式和程序

(一)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暂定采用答辩形式,分为项目主持人汇报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答辩内容制成PPT文件,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提问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凡不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参加答辩验收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并收回启动资金。

五、结题验收时间及地点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

截至时间:4月22日  15:00

地点:学院创新创业中心C201

(二)结题答辩、中期检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联 系 人:谢海波  6827501 (8501)

邮箱:1929796979@qq.com

附件:

1.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2.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区级、国家级)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院级)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封面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创新创业中心

20224月14


附件:2022年大创项目结题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