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兼职班主任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6-18  阅读数:69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在我系一、二年级各教学班级中,试行专业教师兼任班主任的工作制度。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兼职班主任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设置与申请条件

()每个教学班级均配备1名兼职班主任;

()来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可自愿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

()来院工作一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辅、行政管理人员可自愿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

()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的老师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五)兼职班主任任期为一年。

二、基本条件

()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政治站位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职业技术素质,能较好地指导学生专业学习;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三、工作职责

设置兼职班主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育教学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专业特性,制定专业与课余学习的实践活动规划,完善专业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增强学生在校学习的就业针对性。具体职责如下:

()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专业特性,制定专业学习规划,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社会实践、专业实训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学术活动,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

()引导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帮助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保持与辅导员及班级任课教师的联系,深入班级了解和督促学生的学业情况,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及时指导和帮助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服从生工作公室管理、配合辅导员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四、兼职班主任的考核

()对兼职班主任采用学期、学年连续考核的方式,由系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兼职班主任的考核。考核工作应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和所带学生的意见。

()考核实行个人述职、领导小组评议的方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兼职班主任,其当年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任职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

1.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2.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考核公平的;

5.不服从学办管理,引发严重事故的;

五、本办法由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兼职班主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