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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9-18  阅读数:9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根据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整体安排,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二、督查主要采取抽查、查阅记录等形式,重点抽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情况。
三、督查内容:一是学习教育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要求有学习记录和签到单;全体教工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二是材料上报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时上报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材料。三是民主生活会情况。各党总支上报民主生活会方案,并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四是宣传报道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宣传橱窗内容;报送教育实践活动稿件,各党总支3—4篇,各直属党支部2篇。五是整改情况。
四、督查结果。督查情况要适时进行汇总通报。对活动过程中检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和个人及时整改。对态度消极、敷衍应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
 
 
 
 
 
 
                                   新华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