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5-04  阅读数:109

各位2014届毕业生党员:
    难忘的大学时光就要过去,你们即将踏上新的征程,奔向各自的工作岗位,开始新的人生里程。在这里,你们和新华学院共同成长,你们已经具备了本科生应有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通过你们自身努力和对马克思主义坚定的理想信念,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各位党员,毕业在即,在这段宝贵的时光里,希望你们圆满完成学业的同时,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明确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必须有党组织机构方可转入,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转接到工作单位。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以直接注明单位党组织全称;
    2.毕业生党员与民营企业签订人事劳动办理报到证后,党组织关系可以挂靠到人才市场(需由学生本人事前咨询)
    (二)转接到家庭住址所在社区、村党支部。经毕业生党员与社区、村党支部联系后,可将党组织关系转接至社区、村党支部。
    (三)转接到父母所在单位。经毕业生党员父母与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联系,同意后可以转接。
    二、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本人领取,领取时对介绍信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党组织关系转接必须在要求时间内进行。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区内
     1.转接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毕业生党员凭盖有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直接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党组织关系。
    2.转接到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第一、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开往到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机关工委),毕业生党员凭盖有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到指定党组织部门办理;
    第二、凭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机关工委开出的介绍信,到党组织转接单位或转接单位上级党组织部门办理,直至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区外
    1.转接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毕业生党员凭盖有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直接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党组织关系。
    2.转接到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第一、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开至区外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机关工委),毕业生党员凭盖有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到指定党组织部门办理;
第二、凭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机关工委开出的介绍信到党组织转接单位或转接单位上级党组织部门办理,直至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
    三、提取党组织材料
    正式党员党组织材料已经同学籍档案一并转走,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单位后,由单位党组织部门出具党组织材料提档函或提档证明及回执单到学院档案馆进行办理。特别提醒:预备党员必须在转正前将党组织材料转接到单位组织部,否则影响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同学们,希望你们牢记母校“创新 求是 勤学 尚德”的校训,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找准定位,适应社会,奋力拼搏。母校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老师永远是你们的良师益友!
    最后,祝你们前程似锦,事业有成,生活幸福美满!
 
    咨询电话: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党委工作部 0951—2062415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档案馆     0951—2062421
 
 
    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员,已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具体步骤: 
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接收单位。党员需主动咨询了解相关单位能否接收,尤其是预备党员,要考虑能否转正,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党组织接收单位。 
2.明确接收单位和转接单位。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称呼以及组织关系转入办法。 
3.到所在系辅导员处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
关系转递信息表》,并由本人签字核实。
4.党员本人到所在系辅导员处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三、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拿到学院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千万不可遗失。 
2.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 3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四、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根据中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系的党组织(党支部和党总支)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未超过有关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党总支证明,学院党委工作部证明,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特别提示:请党员同志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避免造成不能补转及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五、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未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由本人携带原介绍信,经本人申请,党总支证明,学院党委工作部证明,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重新办理。超过6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不再予以办理。
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如何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申请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七、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当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