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分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4-01 阅读数:9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引导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根据学院党委2015年工作安排,学院分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定于四月份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培训学员197人,其中,文法外语系38人,工程与应用科学系56人,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30人,经济与管理科学系73人,本期培训由各系党总支承办,各系党总支确定专人负责培训事宜。
2.各系党总支按照《宁夏大学党校分党校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大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培训课时不能少于16课时(按12小时计)。各系党总支书记、学生支部书记必须讲1次党课,并邀请联系各系的学院领导至少带头或讲1次党课,或作1次专题辅导,或参加1次交流研讨。培训方案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要严格考勤制度,突出培养质量,严把结业考试关,方案要明确教学要求、教学安排、考勤办法和结业考试方法,于3月31日前报党委工作部。各系党总支将参训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报学院党委工作部备案(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加盖党总支印章),党委工作部进行统一公示。
3.将党章内容作为分党校结业考试的重要内容,折合百分制不少于40分,并实行“党章知识考核内容单项淘汰制”,如学员在党课结业考试中,党章知识考核内容得分不能达到党章知识考核内容总分值的90%,视为结业考试不合格,不予结业。
4.推荐使用的教材为《新编入党培训实用教材》(单价:14元/本),由各系党总支自行购置。
5.各系党总支按照《宁夏大学党校分党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学员的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严肃考试纪律。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各系党总支自行组织结业考试,党委工作部检查考试情况。
6.各系党总支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和考勤工作,建立健全学员培训工作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本期培训班将实行过程淘汰制,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学员缺勤3次视为不合格,对于培训过程中思想不积极、态度不端正的学员责令其改正,不予改正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党委工作部将对上课及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8.请各系党总支于结业考试前将试卷样卷报党委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结业考试,4月24日前将考试成绩报党委工作部,以结业人员5%的比例确定优秀学员人数,由党委工作部统一到宁大领取党校结业证,4月28日前将考勤表、平时成绩单、学习心得(4份)和培训总结报党委工作部。
9.统一规范培训班全称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分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特此通知。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分党校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