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分党校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4-18  阅读数:90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促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员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提高大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养,现举办新华学院分党校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符合发展条件的177名学员,其中文法外语系42人,工程与应用科学系48人,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27人,经济与管理科学系58人及教职工2人。

二、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7日。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党章

要求学员认真学习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了解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要求、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作风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奋斗目标等内容。进一步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与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中央决定,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通过“两学一做”的学习,使学员懂得用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实践锻炼,努力克服缺点,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养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高尚品格;引导大学生将个人梦想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系起来;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成人成才联系起来。

(四)社会实践

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学员党性修养,提高大学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意识,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艰苦奋斗、勇于实践的优秀品质。

(五)培训要求

要求对学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听课笔记,讨论笔记,个人心得体会等。并对培训期间学员中出现的学习记录不完整、内容不全面、学习态度不端正的现象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改正。

1.学习笔记中对新党章内容的学习记录不少于3次且单次笔记内容不少于500字;

2.心得体会两篇,1000字左右;

3.讨论笔记3次,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晰,字迹工整。

四、培训形式

教学形式主要采取课堂讲授、集体讨论、自主学习三者相结合,辅之以影视专题教育、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努力使发展对象的培训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五、培训计划

教学内容

教学时数

总时数

讲授

自学

讨论

录像

讲座

参观学习

社会实践

1

讲座《信仰·追求·忠诚》

2

2

2

讲座《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和纲领,增强大学生的党性修养》

2

2

3

讲座《大学生党员应该具备的修养》

4

2

2

4

讲座《入党程序解读》

2

2

5

观看视频《第一书记》、《史诗延安》

4

4

6

交流研讨

4

4

7

社会实践

2

2

8

复习、考试

4

4

总  计

24

8

10

4

2

六、考核方式

(一)考勤(30%):本次培训施行过程淘汰制,原则上不予请假,学员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课,无故缺勤(旷课)3次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二)作业(30%):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三)笔试(40%):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情况。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四)根据学员具体培训情况,对在培训过程中表现积极,成绩优异的学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分党校

                     2016年4月18日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分党校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