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的接转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07 阅读数:292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出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骑缝章。
转出:总支、直属支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转出单位名称及上属组织部门要准确填写。
转入:外省市、中央部委及军队武警单位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天津市教卫工委组织处,其中外省市转入落款单位应为地方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天津市市属党委级单位可由基层党委直接转至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非党委级单位应由其上级党委转入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
校内总支、支部之间可直接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到我校来的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留在总支,在临时外出结束后,由党办在原证明信上盖章,由本人带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