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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系兼职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3-08  阅读数:727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初心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工程与应用科学系兼职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兼职班主任工作由系党政统一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负责兼职班主任选聘、管理、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二条 青年教师兼职班主任是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的内在迫切需要,也学生管理队伍的有益补充负责学生学业指导、协助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文体活动指导等工作。

第三条 一般为每个班级选配1兼职班主任

第二章 选聘条件与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兼职班主任选聘条件

来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和来院工作一年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辅、行政管理人员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热爱并能够胜任兼职班主任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班主任工作关系。

第五条 选聘程序

(一)兼职班主任选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初进行。

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向应聘的教师,填写《工程与应用科学系担任兼职班主任申请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审核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兼职班主任实行聘期制,一个聘期为1年。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兼职班主任应充分发挥教师专业优势,协助辅导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学生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对大学生进行学业指导。了解所带班级学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所学专业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解答学习上的疑难问题,创建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指导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做好学生考研、就业、创业的参谋。

积极指导并参加学生班级党、团日活动和班集体活动丰富第二课堂每学期参加班级活动不少于2次。

加强与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问题学生,特殊学生及时做好帮助转化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服从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协助辅导员做好其他工作。

第四章 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 系成立兼职班主任考核小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兼职班主任的考核每年底进行一次。

第九条 考核实行个人述职、领导小组评议的方式,分优秀、合格、不合格档。

第十条 兼职班主任需提交任期内的工作总结,任期内相关工作、活动记录与活动照片等佐证材料考核工作应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和所带学生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兼职班主任,其当年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任职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

1.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2.不服从学生工作管理要求,或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考核公平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工程与应用科学系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工程与应用科学系兼职班主任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