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17 阅读数:53
现将延期毕业生补考事宜安排如下:
一、本次延期毕业补考的考场均设在学院南区教学楼,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附件。
二、请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若参加考试的学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根据《关于加强学院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新华院发(2012)57号文件精神,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考试之前缴清,持缴费单到考务办公室(南区文法楼209)登记。
请同学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教务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