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考务动态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5-10  阅读数:154

本学期期末考试临近,现将考试命题及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要求

1.采用纸质试卷考核的课程,要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样卷格式,试卷页面设置为A3版面、横向、分两栏。样卷可登录学院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此次考试凡闭卷考试的课程须命制A、B、C三套试题,三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5%(按分值计),不能复制往年试题。考试时间原则上按120分钟设计,每套试题满分分值为100分,每小题分值为整数。

期末考试试卷由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从A、B、C三套试题中任意抽取。

3.凡是以课程论文或课程设计形式结课的课程,其论文题目或设计题目由任课教师指定,不得由学生任意选择。

4.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填写的《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学院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可以下载),由各教学单位向考试工作办公室提交试卷时一并提交。

5.凡由学院统一组织且有时间要求的考试,题量要与时间相匹配。

二、审核要求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主任教师(或公共课程负责人)要严格审核考核形式、试题内容重复率和试题难易程度,特别是对题量的大小予以审核。对于试卷的格式和分值要严格检查,如有错误须督促出卷老师及时修改。

三、提交要求

1.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试卷电子版文件夹命名顺序为年级、使用专业、课程名称(严格按当学期教学计划课程命名,不得使用书名或其它)、任课教师姓名。提交试卷时请一并提交收卷登记表。

2.期末考试时间定为第18周开始(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期末考试周安排考试的课程,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审核后的各种材料汇总报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

3.非集中考试命题教师须在开考前十日内将审核后的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纸介质文本和电子版本、《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报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教学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送交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印制。

四、保密要求

1.所有接触试题者,要做好试题的保密和保管工作。严格按照《新华学院试题管理规定》执行,不得通过电子信箱、腾讯QQ、腾讯通等形式传送。

2.试卷在打印结束后,要立即对打印废卷进行销毁。

五、其他要求

本次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且不安排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