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考务动态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18  阅读数:150

本学期期末考试临近,现将考试命题及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要求

1.采用纸质试卷考核的课程,要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样卷格式,试卷页面设置为A3版面、横向、分两栏。试卷标准答案为A4版面,竖向。样卷及标准答案式样可登录学院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此次考试凡笔试考试的课程(含开、闭卷)须命制A、B、C三套试题,三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5%(按分值计),不得复制往年试题;考试时间除特殊要求外按120分钟设计,题量要与设计答题时间相匹配;每套试题满分值为100分,试题分值均为整数。

3.每套试卷须另附配套标准答案,标准答案内容须完整,不得直接附在试卷后且不得直接以填写试卷方式制作。

4.试卷由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从A、B、C三套备选试卷中随机抽取。

5.凡是以课程论文或课程设计形式考核的课程,题目由任课教师命制(建议题目数量在两个或以上,由各教学单位存档以备补考使用)。

6.每位任课教师须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学院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可以下载),由各教学单位向考试工作办公室提交试卷时一并提交。

二、审核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主任教师(或公共课程负责人)须严格审核考核形式、试题内容重复率和试题难易程度、题量的大小。对于试卷的格式和分值要严格检查,如有错误须督促命题教师及时修改。

2.标准答案内容须与试题内容相符,命题教师须承担因标准答案不符合试卷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三、提交要求

1.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试卷电子版文件夹命名顺序为年级、使用专业、课程名称(严格按当学期教学计划课程命名,不得使用书名或其它)、任课教师姓名。提交试卷时请一并提交收卷登记表。

2.期末考试时间定为第19周开始(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末考试周安排考试的课程,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9日前将审核后的各种材料汇总报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

3.非集中考试命题教师须在开考前十日内将审核后的样卷、参考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纸介质文本和电子版本、《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报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教学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送交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印制。

四、保密要求

1.所有接触试题者,要做好试题的保密和保管工作。严格按照《新华学院试题管理规定》执行,不得通过电子信箱、腾讯QQ、腾讯通等形式传送。

2.试卷在打印结束后,要立即对打印废卷进行销毁。

五、其他要求

本次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