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6-15 阅读数:37
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于6月17日进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1、考试时间:四级6月17日(9:00—11:20) 六级6月17日(15:00—17:25)。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14:45开始)入场,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身份证遗失来不及补办的考生需到本学院开具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和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进入考场前,自觉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发现考生有携带手机的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后,如果发现仍有考生持有严禁携带的设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同时将违规作弊考生情况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并上报CET考试委员会对考生CET成绩作无效处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对四、六级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5、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
6、监考教师提前认真学习《监考须知》,考试当天上午8:00之前,下午14:00之前准时到达各考点办公室。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监考人员须掌握并正确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迟到、找他人监考、未按要求履行监考职责者,均按宁夏大学校发[2016]102号《宁夏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处理。
7、两位监考教师必须同时在场,方可领取试卷,监考教师领到试卷后要求直达考场,严格按照《监考员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8、本次考试所有考点均采用校园IP广播放音,所有考生不必携带收音设备。6月16日(周五下午)5:30全部教室实行考前封闭。
9、考试期间各教学楼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安排其他活动。除了佩带证件的工作人员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自由出入各教学楼。
10、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校内举报电话:0951—2061009;
宁夏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951—5559166。
教 务 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