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4-26 阅读数:248
根据自治区办公厅及宁夏大学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五•一”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5月7日全校放假,5月8日上课、上班;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分别补上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及安全知识教育,各班召开专题班会,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放假期间,在校生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得酗酒滋事或赌博,不允许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及其它活动。
(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后勤保障部要做好在校学生的食、宿等后勤服务工作,宿舍楼门、开水房、浴池按时开放。
(六)5月7日晚上8:00,学生工作部全体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晚点名,对未归校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