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1-07 阅读数:197
各部门、系:
学院定于2009年1月19日至2月20日放寒假,2月21日、22日学生报到,2月23日上课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系要抓紧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未完成的工作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及时解决。
二、放假前各部门、系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隐患。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文明、健康地度过假期。
三、1月13日上午10时封闭全院各学生公寓楼,2月21日上午10时各公寓楼开封。
四、保卫处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各校区的巡逻,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请各部门、系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于2月23日分别检查教师、学生的上班、上课情况。
学 院 办 公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