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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03-13  阅读数:229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部分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专职学生辅导员和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应聘专职学生辅导员者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其他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录用。

2.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3.大学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团干部)两年以上,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名额

拟招聘10名。

三、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见习期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三金”。工资及其他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318日-331日止,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区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见附页)。4月初学院组织笔试与公开答辩。4月下旬进行见习期考核。6月下旬公示选留名单。

六、联系方式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2708

附件:应聘申请推荐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