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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24  阅读数:137

 

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宁夏大学《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及工作秩序,保护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请各系认真执行。

一、防控措施

()各系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小组,负责全系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坚持学生每日体温晨检和记录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要坚持做好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登记日志工作和追踪工作,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四)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派专人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公共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进行擦拭消毒。

(五)做好健康教育,消除恐慌心理。密切关注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趋势,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六)保持空气流通及环境卫生。教室、宿舍经常通风换气,使空气流通、新鲜并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努力切断传染病发生条件和传播途径。

(七)各系做好每天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确保工作到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汇报当天的巡查情况。

二、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学生,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并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进行就诊。

(二) 疫情报告流程。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小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对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周以上,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甲型H1N1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

(四)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