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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4-25  阅读数:100

各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党教工委[2011]21号)文件精神,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l、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廉洁,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全区有一定影响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办法

    各党支部按照自愿申报的方式,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经院党委研究确定。

    三、推荐要求

    1、要坚持程序,保证质量,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评选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推荐的对象必须为绝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赞成和拥护。要坚持条件,全面衡量,好中选优,以切实保证质量。

    2、推荐活动要与党内组织生活、学习、日常工作等相结合。

    四、材料报送

    各党支部将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三份(填表均打印),并附所有推荐材料电子文稿(word格式、A4纸设置)于4月27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