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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招聘考核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5-30  阅读数:104

为做好2011年部分教师招聘工作,保证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周学峰  刘  炜

成员:张  桓  张  龙  雍少华  党小龙  周  波  潘少庆  黄占银

下设办公室

主任:高  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启事的要求,由学院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凡符合要求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招聘。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者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证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查验相关证件,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在学院南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由办公室通知并安排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权重0.5。

(三)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各教学系组织,系主任主持,学院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派成员全程监督。教学系组织专家5人组成测试小组。测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院招聘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时间待定,地点由教学系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测试小组对面试人员采用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教师工作所具备的知识、素质等,并给出成绩,权重系数0.5。专业测试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文字材料,专家确定后签名,报学院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四)体检:测试结束后,教学系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及招聘计划,按1:1初步确定体检对象,到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教学系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后在学院网页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公示结束后,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学院报到,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管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