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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10  阅读数:101

各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大好局面,为“十二五”开局之年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学院综治委决定,3月份在全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上来
   今年党和国家大事多、要事多,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处系要结合年度各项工作,把维护单位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手册》中有关学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各处(系)要采取讲座、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预防人身伤害事故教育,营造文明校园、法治校园环境。教育师生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遵纪守法、爱国爱校、爱岗敬业、乐观上进。
   二、严密组织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营造安全环境
   各处系要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确保今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学院党委行政做好今年工作的要求,依据《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高等学校维护稳定工作定期排查制度的通知〉的意见》(宁党办发〔2007〕11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内容,对本单位重点人员、重要部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摸排。要把面上的排查与点上的排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面上排查了解师生诉求,通过点上排查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情况、诱发原因、表现形式及危害程度,防止出现矛盾盲区和死角。排查工作要统一安排,专人负责,不得走过场。做到谁排查、谁负责。部门主要领导对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对容易发生隐患的部位、原因要清楚,对可能诱发不安全的潜在因素要清楚,对防范处置方法措施要清楚。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找准原因及解决的办法,限期整改,不留后患。对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负责,不能查而不管,流于形式。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结束后要建立台账,确保校园安全,单位无隐患。
   三、着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处(系)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与“创先争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申报校极文明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真抓实干,确保效果。通过抓师生员工的教育,抓隐患排查整治,以实际行动“创先争优”,通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达到矛盾早发现,隐患早排除,问题早解决,为迎接教育部独立学院合格评估营造良好环境。保卫处将在活动期间和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通报落实的情况。

                                                   新华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