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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18  阅读数:96


各系、各部门:

冬季是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同志关于冬季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11〕278号)和《关于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宁大综发〔2011〕10号)要求,切实防范危及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冬季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把冬季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把冬季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院一切工作的基本任务来抓,杜绝各类意外事故(事件)的发生。

(一)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骗、防人身伤害、防自然灾害、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摸排自查工作。各系、各部门要在11月18日至21日进行自查。在自查中,对各方面的治安隐患要认真负责摸排,切实做到抓早、抓细、抓重点、确保安全。此次检查将作为年终综合治理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在公寓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等贵重物品,关好门窗,防止宿舍盗窃案件发生;学生外出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防范,切忌酒后滋事,减少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三)杜绝学生在外租房居住。

(四)各系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教育,校园内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进入。

(五)后勤保障处用人(临时工)时要严把人员进入关,严格准入资质审查,严防内部职工(临时工)伤害学生人身安全;要配合保卫处加强各种机动车辆、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排查各种治安隐患,防止各类治安问题的发生。

(六)安全稳定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系、各部门要常抓不懈。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稳定问题应遵照“教育在先、处置在后”的原则,处理时要依法处置、依法解决。同时要保障信息畅通,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准确上报学校。

二、保卫处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保卫处要加强对三区门卫的管理和校园各重点部位的巡逻工作力度,及时处理各类治安问题。

(二)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安全设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动配合辖区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予以治理,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同时要加大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四)会同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加强对各种管制刀具和非法宣传品的收缴工作。严禁学生随身携带或在公寓内藏匿各种管制刀具。

(五)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贯彻落实近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配置一些有效的灭火工具。

(六)加强对保安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的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后勤保障处要及时检查修理校园破损围墙,消除安全隐患。安排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维修工作,加强对校园的管理工作,及时将杂草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火灾,对阻碍消防车通行的道路要进行清理、疏通。要继续加大力度检查落实校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要求,尤其要落实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和易燃物多的场所的控烟要求。

四、后勤保障处要做好后勤保障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楼管员要增强责任心,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学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提示学生进出宿舍和睡觉前随手锁好门、窗,并敦促、教育学生按时回宿舍就寝。

(二)加强对学生食堂饮食、卫生防疫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食物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三)要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严防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对水、电、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操作程序,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对清扫的垃圾严禁随意焚烧,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希望各系、各部门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华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