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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24  阅读数:104


各系: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2012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本次资格审核结果将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打印及办理的依据。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流程:

毕业生资格审核名单由学生处统一制作下发,学生进行信息逐项核对,信息正确的在备注签核对人姓名,信息错误,分以下几种情况:

1)身份证号码与学生本人现在使用不一致,包括短号变长号、出生年月日变化、末尾四位数字变化、地区代码变化等。学生须将正确信息填写在备注栏并签名,同时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出生年月日变化和地区代码变化的学生要求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处进行审核;

其他情况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处进行审核。

入学后更改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的,需要交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同时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2)名单上的姓名的汉字与使用的汉字不一致,请交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处进行核对,再由学生处上交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审核。同时学生将正确信息写在备注栏签名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名单上的专业、年级与学生本人现在的专业、年级不一致,请学生本人到学生处进行核对。同时,将正确信息填写在备注栏、签名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4)名单上的性别、民族与学生本人不一致,请交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处核对。同时,将正确信息填写在备注栏、签名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名单上的学生不在实际班级里,分以下几种情况:

1)从一年级开始就一直没有报到的,请辅导员老师在备注填写“无此人”,并签字;

2)交流生,学生须本人核对信息并签字;

3)应征入伍,在校学籍保留,请辅导员老师在备注写明情况并签字,等该生返校后再进行新一轮的学年注册信息修改;

4)学生因各种原因休学,请辅导员老师在备注写明情况并签字,等该生回校后再进行新一轮的学年注册信息修改;

5)已经退学学生,请辅导员老师在备注写明情况并签字。

6)出国留学学生,请辅导员老师在备注写明情况并签字,等该生回校后再进行新一轮的学年注册信息修改;

7)死亡,请辅导员老师在备注写明情况并签字。

3、名单上没有但是实际在校就读学生,分以下几种情况:

1)是否是转学学生,请本人将信息补充在名单背面并签字;

2)除第一种情况之外的学生请本人到学生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

完成时间:

请各系于11月30日11:00之前,将学生签字确认、年级辅导员及学办主任签字后的纸质文件加盖学办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将依据纸质材料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

 

联系人:李娟(电话:2062149)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