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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12  阅读数:81


各系、各部门:

2011年在学校党委和学院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院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下,学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为表彰先进,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完成2012年的各项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各部门、系;

(二)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5个):

教学系2个;行政部门3个。

先进个人(22名):

学院办公室1名          组织宣传部1名      团委1名

教务处3名              学生处2名          计划统计财务处1名

后勤保障处2名          保卫处1名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1名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3名   

文法外语系4名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2名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采取各部门、系自愿申报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学院组织评选。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以部门、系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的形式,并将评选结果(附先进事迹材料)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四、评选程序

(一)材料报送:12月16日前,一是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将书面材料报学院办公室;二是各系、各部门组织评选先进个人,并将先进个人名单及个人材料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评选:12月19—20日集中评选。一是由学院组织评选先进集体。要求申报先进集体的部门做8分钟工作汇报,评审领导小组打分评比,确定先进集体名单;二是审定各系、各部门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名单。

(三)公示:12月22—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表彰奖励:12月28日,学院将对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各处室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

(2)注重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部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

(4)工作有亮点,管理有特色;

(5)单位人员无违纪行为和事故。

 2.各系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努力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质量的提高;

(3)对学院的教学改革能予以落实和推进,积极拓宽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途径,取得良好的工作经验和优秀成果;

(4)认真落实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决定,加强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

(5)工作有亮点,管理有特色。单位人员无违纪和事故。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学院,热爱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工作任务,业绩优良;

4.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工作的实际效果明显;

6.工作满一年,年终考核为合格者。

六、评选要求

(一)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别,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2)。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要结合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出工作的实绩、特色和创新点等,重在写实,切忌空话、套话,流于形式。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邮箱pan_yx@nxu.edu.cn

联系电话:2062708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