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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5-31  阅读数:88


各单位:
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服务学生,使此项工作能够平稳顺利地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离校时间
2012年6月6、7日
二、工作分工
学院办公室: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负责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
组织宣传部:负责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负责2012届毕业典礼宣传报道工作。
团委:负责毕业生团员关系转递工作;负责2012届毕业生晚会节目排练工作。
教务处:负责毕业生成绩的统计、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学位证、学生成绩单打印工作;负责毕业生图书清还工作。
学生处: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毕业证打印、移交工作,音体美学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办理学生派遣及报到证发放工作;负责2012届毕业典礼的筹备工作。
财务处:负责毕业生学费清缴工作
后勤保障处:负责毕业生宿舍清理,公寓固定财产验收工作;负责在校生宿舍调整工作。
保卫处:负责毕业生户口转递工作,维护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系: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各项材料的填写、归档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工作;负责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将毕业生离校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地离校。
(二)要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工作,禁止学生外出参加各种聚餐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力求毕业生按期顺利离校。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毕业生离校期间各系、各有关部门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四、其它
各部门于2012年5月31日将毕业生离校集中办理地点、负责人员名单报学生处综合办公室(学生事务大厅210室)。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