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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4-03  阅读数:91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本年度我院将推荐4-5名国内访问学者。教育部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来自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的,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高校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自治区教育厅为派出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提供20000元的资金支持,用于派出教师的科研、差旅、生活补贴等访学费用。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一)请各系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
(三)申报教师填写好《推荐表》(带照片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于2013年4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byh@nxu.edu.cn邮箱。
四、其他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均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月红 
联系电话:2043022(内线:3022)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