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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12-10  阅读数:82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和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相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我区高校由新华通讯社宁夏分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4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地点

文法外语系教学楼301室。

二、拍摄时间

2013年12月18日,各系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拍摄要求

(一)201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新华社需要扫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获取身份信息及验证,请学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由于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紧凑,请各系积极配合协助此项工作,由学办主任和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好毕业生按时参加拍摄,提醒毕业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现场秩序。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名单顺序依次进入拍摄室。

(三)在区外不能按时参加拍摄的毕业生,可自行拍摄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拍摄,我院学校代码为:13325,请务必填写准确。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于2014 年3月10日——3月31日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到新华社宁夏分社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拍摄(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28号<沙湖宾馆向西60米>,联系电话:2967052)。

(五)因图像背景为蓝色,请毕业生注意着装颜色,避免穿着红色、蓝色上衣或带毛领子衣服,不要佩带首饰,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六)由于拍摄使用的是数码相机,敏感度比较高,接打手机会影响拍摄效果与相机的存储信息,请进入拍摄室时关闭手机。

四、图像核对

所有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于拍摄40天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及时提交校对结果,因本人未及时核对图像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

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图像信息采集收费为每生15元,请各系统一收取,于12月16日前以系为单位交学生处。

    联 系 人:张玉萍

    联系方式:2062548

 

附: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