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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办公消耗用品集中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1-08  阅读数:74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标领导小组决定,我院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办公消耗用品定点采购单位。

一.邀请招标项目名称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办公消耗用品定点集中采购资格认定。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公消耗用品经营企业或代理商,取得工商部门核批的相关经营范围。

2.定点单位要求在银川市区,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具有随时上门服务的能力。

三.投标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自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后勤保障处(贺兰山西路686号学生事务大厅3楼后勤保障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如为代理商投标,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全权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四.领取标书的方法

投标单位经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审定通过后,到银川市贺兰山西路686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后勤保障处办公室领取标书。

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后勤保障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