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寺堡好物高校行”短视频、直播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xybgs1 发布时间:2023-10-17 阅读数:1748
为了提升高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提升红寺堡区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加强红寺堡区农户的网络营销能力,进而助力乡村振兴。学院与红寺堡区开展校地合作与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特举“红寺堡好物高校行”短视频、直播大赛主题活动,现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红寺堡好物高校行”短视频、直播大赛
二、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由学院和红寺堡区联合举办,为进一步保障大赛顺利实施,设立大赛组委会,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赵永生 马青松
成 员:何振华 潘一贤 董小焕 马 军 曹 鹏
马晓玲 刘朋鑫 陈等等 杨海娟
大赛组委会下设工作办公室,董小焕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赛的实施和相关工作。
三、参赛对象
学院所有在校学生,专业不限;活动以团队形式参加,每个团队由3-4名学生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指导老师不计入团队总人数);参赛学生只能参加1个团队,指导教师可以指导多个团队;提倡跨系、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参加。
四、大赛内容
(一)“红寺堡好物我代言”短视频大赛(初赛)。参赛团队在校园内拍摄推介红寺堡好物系列视频,主题鲜明,画质清晰,具有创意,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要求每个团队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等平台发布视频不少于3条(相同视频只算一条,所有平台视频累加计算最终播放量),短视频综合成绩按参赛团队的50%比例进入直播比赛;
(二)“红寺堡好物我代言”直播大赛(决赛)。参赛团队经过精心选品,开通视频号、抖音、快手等进行直播带货,最终以产品销售额和直播间浏览量评分。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9日;
(二)报名方式。参赛成员以团队形式,将报名回执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1364346761@qq.com;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海娟,电话:13895179865;施展,电话:13995096064;参赛学生QQ交流群:809457269 (附件2)。
六、大赛时间和地点
(一)短视频大赛。2023年10月24日——11月5日为大赛时间,期间完成作品的拍摄、制作和提交,以及作品的评审等工作。学生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8:00前;
(二)直播技能大赛。2023年11月11日——11月12日为直播大赛时间,期间主要开展产品的直播和评审。
七、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对参加直播比赛的学生根据直播观看人数数量,评选“最佳带货主播”3名,奖励华为智能手环+证书;
(二)团队奖项。根据短视频、直播数据综合排名前16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3000元+证书;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1000元+证书;优秀奖10名,奖励奖品和证书;
(三)优秀指导教师。共 6名,奖品为红寺堡特产礼包+证书;
(四)创业基金奖。对此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和团队,评先5个创业基金奖,如个人或团队有意向去红寺堡创业,可获得价值10万元红寺堡区创业扶持基金包(在红寺堡创业办公、仓储、开设网店、产品支持等)。
八、结果标准
(一)短视频评定标准。邀请专家从主题契合度、视频清晰度、内容丰富程度、视频剪辑流畅、视频时长达标以及视频内容原创等方面进行评定;
(二)直播评定标准。评审小组根据各个参赛小组的直播数据(如:观看量、销售量、直播时间,现场直播质量等)进行评级;
(三)成绩核算。最终成绩以短视频和直播两个方面进行核算,即:最终成绩=短视频成绩*50%+直播成绩*50%。
九、大赛要求
(一)参赛学生自愿报名,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不得参赛;
(二)比赛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参赛学生,如参赛队员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比赛,可退出比赛;
(三)此次比赛只限校内学生参加,如有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四)本次大赛涉相关事宜由大赛实施工作办公室解释。
附件:
1.大赛报名表
2.参赛学生QQ交流群二维码
大赛组委会(代章)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
“红寺堡好物高校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短视频、直播大赛报名表
团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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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队 成 员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院系、专业 | 年 级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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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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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核心主播)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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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