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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数:84


各单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任职试用期满干部(名单见附件1)进行考核,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干部在试用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考核等次。此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四、方法程序
(一)工作总结
试用期满人员撰写1000字左右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于3月20日之前报学院党委工作部。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二)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包括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两个方面,由考核领导小组在3月20日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分三个组,分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  李海峰  刘丛玲
第二组  王学红  任丽燕
第三组  白月红  袁  梅
民主测评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任职试用期干部民主测评表(样表)》(见附件2)。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包括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全体人员,所在系正、副职、教学办主任及全体辅导员。
(三)上报材料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集体研究提出试用期满干部是否正式任用的意见,并将试用期干部个人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和试用期干部考察材料(样本见附件3)一式两份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准确掌握工作标准,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好,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充分利用试用期考核环节加强干部聘后管理与培养,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任职试用期满干部名单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任职试用期干部民主测评表
3.考察材料格式样本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