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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办主任竞聘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4-29  阅读数:148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员工信得过的干部队伍,为学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公开竞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要求,努力体现“个人自愿与组织需要相结合、竞聘上岗与组织选任相结合”的原则。
    3.本次干部选聘对象为全院在职在岗全体教师。
    三、组织领导
    竞聘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周学锋  刘炜
    副组长:张桓
    成员:张龙  潘少庆  丁维凡  李海峰  贾述道  张少华
    办公室主任:丁维凡
    四、岗位设置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学办主任一名(六级岗)
    五、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团结同志,富有合作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业务能力与素质要求。掌握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规律,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和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4.工作时间。2009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全体教师。
    5.年度考核要求。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者或学生处2009—2010学年学期考核两次均在90分以上。
    六、竞聘程序
    1.宣传发动;
    2.公开报名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3.民主测评与演讲;
    4.组织考察;
    5.院务会讨论决定;
    6.任前公示。
    七、相关问题说明
    1.凡符合任职条件的全体教师,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干部竞岗报名表》(见附件一)。截止时间以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告为准。
    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后的报名情况。
    3.民主测评。由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工作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竞聘演讲。参加竞聘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后必须参加竞聘演讲。由竞聘者在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会议上公开演讲。每位竞岗者演讲结束后,由评委对竞聘者进行评分。得分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竞岗者的资历、学历(学位)、能力、近三年来受表彰情况及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考察。
    5.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组织调查核实后,作出相关处理;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学院聘用管理办法聘用。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干部竞岗报名表.doc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