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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党员“评星定格”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14  阅读数:88

为了不断探索学生党员教育的新途经、新办法,增强学生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以评“星”为载体,以定“格”为尺度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把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化。按照《关于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开展“评星定格”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规范学生党员行为,增强学生党员党性为目的,以“评星定格”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评星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良好效果,为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的基本义务和新时期对党员的新要求,确定学生党员评星定格内容。

1、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摘抄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2、思想作风: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教育法规,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3、模范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提高,起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

4、文明守纪: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维护党员形象,严于律己,创先争优。

5、团结协作: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6、组织生活:自觉执行党的纪律,积极参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情趣健康,品行高尚。

7、廉洁自律:身正做人,踏实做事,努力学习,营造良好学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8、履行职责:认真工作,刻苦学习,服务同学,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9、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10、工作业绩: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口碑好。

三、方法步骤

1、自我评议。民主评议前,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由每个学生党员对照评星定格条件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民主评议。在学生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每名学生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支部按照“评星定格”内容,对每个学生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评星标准:每项指标均达到考核细则方可得一颗星。定格标准:得星数9个以上(包含9个)考核为优秀等次;得星数在6个以上(包含6个),9个以下,考核为合格等次;得星数在6个以下,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3、张榜公示。民主测评后,支部将每个学生党员评星定格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评星定格”结果有问题的支部将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4、审定公布。将公示后的情况再次逐个进行审定,然后在全体学生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将评定结果公布。

5、表彰和处理。对评出的优秀学生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不合格学生党员进行谈话,指出不足,并向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效果不好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四、时间要求

11月中旬——12月中旬

五、具体要求

1、开展“评星定格”活动是加强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建立学生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支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平时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各党支部要加强对“评星定格”活动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引导,使广大学生党员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建立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考核。

3、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评星定格”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党员评星定格考核细则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开展  评星定格  活动  方案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