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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学院2011年上半年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6-29  阅读数:106

    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学院教职员工上半年落实工作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年度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逐级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严格程序,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教职工在考核期内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拓创新为目的,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推进学院各项建设。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峰 刘  炜

    副组长:潘少庆

    成 员:张 桓  张 龙  雍少华  党小龙  周 波  黄占银

            丁维凡  冒建宏  冯克鹏

    考核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主 任:丁维凡

    副主任:高 宁

    三、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学院全体教职工。学院领导按宁夏大学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工作未满三个月人员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四、考核内容

    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依据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聘任任务的完成情况,工勤人员主要依据岗位职责和合同的履行情 况,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岗位目标实现情况,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2011年6月29日下午召开全院教职工考核动员大会,学习有关考核文件,进行思想动员。

    (二)2011年6月29日至7月8日,被考核人按考核要求,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写出工作总结(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人员应写出述职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要根据年初计划汇报本单位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办年的工作设想。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考核工作。

    具体步骤为个人总结和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测评汇总考核结果。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附件一)。在对本部门教职工考核的同时,组织教职工依据《各部门对全院部门负责人考核测评表》(附件四)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形成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结果。2011年7月8日前考核小组审核评定考核等次,连同《各部门对全院部门负责人考核测评表》汇总结果一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次考核实行按岗分类考核。专职教师在本教学系考核,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在本部门考核(组宣部和团委合并考核)。部门负责人优秀名额单独划分,不占本部门优秀名额。

    1.教师考核由教学系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通过个人总结,教职工测评、教学系考核小组测评、教务处测评进行考核。教职工测评权重0.5,考核小组测评权重0.3,教务处测评权重0.2。

    2.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由本部门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通过个人总结,部门工作人员测评和部门考核小组测评进行考核。

    部门工作人员测评权重0.7,考核小组测评权重0.3。

    3.辅导员考核由教学系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通过个人总结,教职工测评、教学系考核小组测评、学生测评(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学生处(含学办主任)测评进行考核。教职工测评权重0.3,考核小组测评权重0.2,学生测评权重0.1,学生处测评权重0.4。

    4.学办主任考核由教学系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通过个人总结,教职工测评、教学系考核小组测评、学生处测评进行考核。

    教职工测评权重0.4,考核小组测评权重0.3,学生处测评权重0.3。

    5.教学办主任和管理人员考核由教学系组织实施。通过个人总结,教职工测评、教学系考核小组测评、教务处测评进行考核。

    教职工测评权重0.4,考核小组测评权重0.3,教务处测评权重0.3。

    6.部门负责人参加本部门考核,通过本人述职,教职工测评,完成在本部门的考核,其他部门依据《各部门对全院部门负责人考核测评表》进行测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负责人测评表》进行测评。

    本部门测评权重0.5,其他部门测评权重0.2,考核领导小组测评权重0.3。

   (五)2011年7月6日考核领导小组完成对部门负责人的测评;教务处完成对教师、教学办主任和管理人员的测评;学生处完成对辅导员的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相关部门和教学系。

    (六)2011年7月7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考核结果。

    (七)2011年7月8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全院教职工考核等次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署考核意见。

    (八)考核工作总结。考核工作结束,各考核小组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和个人考核表。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次考核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人员,报请董事会同意后发给一次性奖金。本次考核结果纳入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做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本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属于管理人员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属于工勤技能人员的,予以降低岗位等次;校派人员上交学校人事处。

    八、考核纪律

    学院对本次考核极为重视,将本次考核作为新考核模式的起点,真正使考核工作落实到实处。希望各考核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本次考核工作。对考核过程中不遵守规定程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院将予以处理。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工作人员学期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教师考核测评表.doc

     附件3.管理人员考核测评表.doc

     附件4.工勤人员考核测评表.doc

     附件5.各部门对全院部门负责人考核测评表 .doc

     附件6.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负责人测表.doc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