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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2011年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22  阅读数:90


各党总支、教工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1年度县以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组通〔2011〕81号)精神,按照宁夏大学《关于召开2011年度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大党发〔2011〕62号)要求,现就我院召开2011年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专业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校院两级“十二五”规划,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参加对象

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列席会议人员为: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和群众代表。

会议邀请宁夏大学相关领导,纪检、组织部门同志指导和监督。

三、学习的主要文件和规定

学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学习中央和中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学习以上资料,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推进学校及学院各部门工作发展方面的意见,要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领导干部反馈。同时还要征求对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抓好自我剖析环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学习心得和群众意见,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精心撰写发言提纲。

(三)抓好交流谈心环节。学院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好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中层领导班子党政负责人也可与联系校领导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21日至11月25日,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

(二)11月28日至11月30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话,党委向班子成员反馈意见。

(三)12月1日至12月5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四)12月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

(五)12月15日前,向宁夏大学党委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对校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召开  民主  生活会  通知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