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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6-20  阅读数:91


各党总支、教工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送参加全国廉政文化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二、作品报送
各总支、各教工直属党支部至少报送2部作品,请于7月5日前报送至学院组宣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教工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党总支、教工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
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