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9-24  阅读数:86


各教学单位:
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是青年教师成长与进步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学院人才培养水平和未来竞争力的关键。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提高学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的学院在岗教师。
二、比赛内容
1.教学方案设计:1个课时教学设计方案(见附件1)。
2.课堂教学:按照教学设计方案,准备1个课时的课堂教学展示(评分表见附件2)。
三、比赛安排
第一环节:观摩课(9月25日—10月11日)
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观摩课至少1场,观摩课时间可随堂安排。观摩课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于9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
第二环节:预赛(10月14日—10月25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比赛要求,自行组织预赛并根据预赛成绩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参加决赛人员名单。决赛人员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推荐表”(见附件4)。报名表(含电子版)及参加决赛人员名单于10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第三环节:决赛(11月2日)
参加决赛的教师于2013年11月2日上午8:30到中心区教学楼104教室抽签(并提交参赛教案一式5份),确定比赛顺序。需要师生互动的,由参赛教师本人联系学生(限5名)。
决赛地点:
文科组:中心区教学楼210室
理工组:中心区教学楼106室
四、决赛名额分配
文科组:文法外语系3名(含“大学英语”教师);经济与管理科学系2名;公共课程教学部2名。
理工组:信息与计算机应用科学系3名(含“大学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师);工程与应用科学系2名(含“大学物理”教师)。
五、奖项设置
决赛设文、理(工)科一等奖各1名,各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1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各2名,各奖励500元;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学院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结果将作为学院考核、选派访学及研修、选拔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届青年基本功大赛设最佳组织奖1名,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牌。评选依据:在教师参与度,教师精神风貌,组织效果,教师参赛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评。
六、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通知,制定本单位比赛方案,认真组织,确保本次比赛各环节顺利进行。
2.学院青年教师均须参加本次比赛的各环节相关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薇薇    电话:****
 
 
附件: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