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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4-24  阅读数:88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和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在学院发展中、基层组织建设中表现优秀的2014届毕业生党员进行表彰。通过表彰,进一步树立毕业生党员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良好形象,鼓励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后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党章,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
(二)在学习工作中,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
(三)党性强,作风正,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努力完成各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集体观念强。
二、名额分配
按学院毕业生党员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共计51人,学院党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党员进行表彰。各系分配名额为文法外语系16名、工程与应用科学系10名、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13名、经济与管理科学系12名。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系学生党支部评选推荐,系党总支审核,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全面衡量,好中选优,切实保证评选质量,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表彰的对象必须为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赞成和拥护。
2.优秀毕业生党员的评选要与党内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学习成绩、平时表现相结合,广泛征求所在系党内外意见。
四、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将纸质版推荐审批表(两份)和先进事迹材料于4月30日9:00前报学院党委工作部,电子版以总支为单位发送至邮箱xhxy_zxb@nxu.edu.cn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