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校园新闻网新闻发布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1-12  阅读数:104

校园网是加强学院信息交流,充分展示学院各项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学院新闻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提高宣传质量,现就规范新闻稿件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报送稿件必须反映学校和本学院、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一)反映学院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稿件;
(二)反映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务、学生工作等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稿件;
(三)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最新科研成果、科技推广、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成果、经验;
(四)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和文化体育、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五)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校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校级以上);
(六)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对其他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特色工作、做法等。
二、写作要求:报送稿件要语言通顺、流畅,用词准确,表达清楚,中心内容突出,无错别字、无病句。同一个活动,不作分段报道,重大新闻、综合新闻、长篇通讯除外。标题要主题突出,短小精悍。稿件内容要写清楚新闻发生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简要过程、结果等,无须大量华丽词汇点缀。重要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要准确、清楚。稿件内容要以第三人称来写,如不要出现:我系、我部门。对质量较差的稿件,不予刊发。
三、时限要求: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真实性,原则上一般新闻在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重大新闻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遇节假日除外。否则,不予发布和刊载。
四、图片要求:报送的图片,要求是原始图片,画面清晰,要有图片说明,不要用WORD格式上传。图片数量限制在5张以内。
五、报送稿件须经过本单位、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报送。
六、报送稿件需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校园网新闻稿件上传审批表》并将电子文档通过网络发送至邮箱(xhxy_zxb@nxu.edu.cn),在备注一栏注明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报送时间及有无图片、图片数量等。
七、校园网主页“新华新闻”栏目的稿件上传发布,一般为学校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涉及全校师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学术活动及相关成果和有影响的学生活动等);有特色的系(部)活动或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其他新闻稿件。各系部、学生组织开展活动的新闻稿件,一般在“系(部)动态”栏目上发布。
八、稿件审核与发布程序。
1、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及图片均须经党委组宣部专职工作人员审核后发布。党委组宣部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来稿,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编辑工作。
2、系(部)动态新闻上传的稿件由组宣部负责审核。
3、上传新华新闻的稿件须经党委组宣部专职工作人员审核后,请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