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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4年学院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10-12  阅读数:71


各系、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2014年度预算从2013年10月份开始编制。为做好学院2014年度预算及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工作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都要充分重视,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切实细化各部门单位预算,科学合理地编制学院预算。各系、各单位应本着节约开支、按轻重缓急排序的原则,认真思考并梳理2014年度的工作计划,结合历年本单位经费的实际开支情况,确定预算项目及金额。无明细开支计划和依据的,不得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必不可少的支出不能遗漏编报预算;可做可不做的事不得安排经费预算。编制预算须按学院规定的规范文本格式申报。
二、学院2014年度预算及各系、各单位预算均采用零基预算法编制。所谓零基预算法,是指在一个预算期内,编制收支预算时,均不考虑以前期间所发生的收支项目和收支数额,一切以零为起点,从预算单位的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确定收支项目内容及其收支数额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三、学院2014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由计划统计财务处牵头负责编制;支出预算按支出用途,由各系、各单位牵头负责编制,并按本通知规定时间报送计划统计财务处进行汇总;计划统计财务处将根据收入预算结果,与各系、各单位实时沟通协调,平衡预算,最终形成学院预算建议数。
四、学院收入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科研补助资金、国家奖助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他收入等。其预算由计划统计财务处牵头负责编制,下列单位予以配合提供与收入预算编制有关的基础支撑数据:
1、学生处负责提供2013年10月末在院学生人数、预计2014年招生计划数和2014届毕业生人数;预计2014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有关单位在学院设立的各单项奖学金预算数。
2、教务处负责提供2013年10月末各类访学、委托培养学生人数、预计2014年访学、委托培养学生人数和2014届各类访学、委托培养毕业生人数;预计2014年度本科教学工程及科研立项上级补助资金预算数。
3、后勤保障处负责提供2013年10月末学生公寓总床位数、空余床位数;预计2014年度租赁收入预算数。
五、支出预算包括人员薪酬预算、公用经费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
㈠人员薪酬支出主要包括员工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课酬、其他工资性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学生奖助学金支出等。其预算由计划统计财务处牵头负责编制,下列单位予以配合:
1、人事处负责提供2013年度分类教职工人数信息以及预计2014年度员工招聘计划,并协助计划统计财务处编制员工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预算数;
2、教务处负责提供2014年度全院课时总量信息(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课时,但不包括音乐学、美术学、社会体育等委托培养专业的课时信息),并协助计划统计财务处编制课酬预算数;
3、学生处负责提供2014年度学生人数信息,并协助计划统计财务处编制各类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支出预算数。
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支出用途,由各系、各单位牵头负责编制,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1、教学经费预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编制。其中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工程、教学耗材(包括粉笔、板擦等日常用品,篮球等体育教学耗材)、考试(包括试卷印制、监考、阅卷)、多媒体教室和公共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委托培养(含访学)、宁夏大学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等教学经费预算的编制;各系负责教学业务运行(包括实习、学科竞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实验耗材、教学差旅等教学经费预算的编制;学生处负责军事教学、运动会等教学经费的编制。
2、科研经费预算:教务处负责编制全院职工科研及配套经费预算。
3、学生经费预算由学生处负责汇总编制。其中学生处负责招生、就业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学生活动(包括开展全院学生有关的各类活动有关的办公费、印制费、租赁费、劳务费、奖品费、少量误餐费、少量报刊杂志及资料费、重病学生慰问等,开展学生思想与身心健康教育、提升学生文化素养的各类讲座讲课酬金)等学生经费的编制;各系负责本系日常学生管理及少量学生活动经费的编制;团委负责团建、学生艺术节、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学生活动经费的编制。
4、行政经费预算:各系、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开展日常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包括办公耗材、印刷费、邮寄费)、咨询费、行政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行政经费预算编制;党委工作部负责全院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与表彰、廉政建设、院报印制出版、对外宣传以及工会经费的编制;学院办公室负责董事会经费、全院报刊征订费、电话费(含网络通讯费)、办公仪器设备(含网络仪器设备)维修费的预算编制;人事处负责编制全院职工教育经费、师资培养费、人员招聘费的经费编制;计划统计财务处负责贷款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资金占用(投资分红)费的预算编制;保卫处负责保安费、社会综合治理、安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的预算编制。
5、后勤经费预算: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学院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燃料费、交通费,以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管道沟槽、家具等维修(包括大修)费的预算编制。
㈢资本性支出预算,是指购置学院固定资产的支出预算,包括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行政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建设等。
1、购置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购置、实验室整体建设)预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编制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由教务处汇总并编制全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预算。
2、购置行政仪器设备(含软件)预算由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制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后勤保障处汇总并编制全院行政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预算。
3、图书资料建设预算,由图书馆负责汇总编制学院图书资料建设专项预算。
4、新校区建设预算,由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新校区建设的进展情况另行编制专项预算。
六、各责任单位应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编制的预算数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并送交到计划统计财务处。纸质文档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所有预算项目的金额,必须有计算基数、计算标准。有政策计算标准依据的,需提供政策计算标准的依据;无政策计算标准的,应加以合理估计,并提供合理估计的理据。
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计划统计财务处沟通。
 
 
附件: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表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4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