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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评选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1-06  阅读数:599

各系: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9]44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9]51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价格临时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年阶段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优先补贴,剩余名额采用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从一般困难库中确定本班推荐名单。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2019年度内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补贴标准

每生89.04元。 

四、评定程序

1.由辅导员主持召开专题班会,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人数、评定程序等要求向全系同学讲解清楚,除去已确定的补贴对象(2019年阶段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后,)剩余名额采用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本班推荐名单,再将评议结果上报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评审。

2.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将初评名单在本系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院学生处。

3.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对各系上报的价格临时补贴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审批。并报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审议。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院务会审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的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五、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院价格临时补贴人数为2100人,现根据各系困难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如下:

请各系务必于2019年11月18日之前将《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学生名单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210。

六、报送材料和时间

七、工作要求

1.各系要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严格审查申报资格,规范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手中。

2.各系要利用这次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契机,有针对性开展感恩、诚信的教育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  电话:2062629  地点:学生事务大厅210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学生名单统计表》

 

  

                              学生处

                                          2019年11月6日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