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1-26 阅读数:236
各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书记、主任:
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后简称“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一是学院向全体教职工提出要求,疫情发展和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离开宁夏,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各部门教职工向部门负责人履行请销假手续,教学单位教职工向本单位书记履行请销假手续,各部门、教学单位要第一时间及时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报备表附后)。二是各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书记、主任为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联防联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门负责人、教学单位书记同时也作为信息报送人,负责本单位每日的信息报送。三是从2020 年 1 月 24 日起,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即使当天没有疫情,各教学单位、部门也必须每日 14:00 前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有关情况,信息发送至“学院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交流群”;若发现疫情,须按及时书面报告。
二、高度重视,做好防控工作。要求全体师生做到:一是在家不外出;二是带头戴口罩;三是勤洗手;四是勤消毒、常通风;五是不吃野味;六是科学作息,合理锻炼;七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八是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诊。
三、严格校园管理。防控期间,学院校园内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
请各位领导教育引导本单位师生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积极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