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3-09 阅读数:823
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评选条件,我院共有8名同学在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期间,因有退学、违纪、家庭情况改善等情况,需取消其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现需进行受助人员替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评审,学生处审核,拟评定陈虹尧等8名同学为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3日
联系人:贺轶群(纪 委) 电话:13895019118
联系人:杨 慧(学生处) 电话:15809669702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