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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3-25  阅读数:527

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健康通行卡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63号)、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统一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66号)、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73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做好全区防疫健康信息码的推广使用工作,切实保证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现就使用健康信息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一人一码。该二维码作为居民个人在全区出行的电子凭证,通过亮码可实现快速核验、精准管控、一次申报、全区通用;防疫健康信息码可作为城乡居民进入村(社区)、学校、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卡口、政府服务中心、菜市场、商超、宾馆、酒店、金融经营网点、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工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电子凭证。

二、全面推广使用。请全院师生员工按文件要求下载使用健康信息码,健康信息码和健康通行卡并行使用,同时有效,疫情解除后自行停用。

三、加强入校管理。开学返校的师生员工,提供本人健康码(卡)信息,并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宁教办函〔2020〕38号)

2.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健康通行卡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63号)

3.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统一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66号)

4.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申在全区推广使用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相关要求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71号)

5.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73号)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4日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