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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 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4-12  阅读数:1926

各单位: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为了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大学生创业竞赛,竞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竞赛自2014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为大学生创业开辟了广阔空间。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区、全国竞赛,学院决定举办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0年4月至8月

二、竞赛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及1项专项赛事;毕业未满3年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的本科生可代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学院主办,团委牵头,创业中心、各相关部门、各教学系共同组织实施。

大赛将在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组委会组成如下:

组  长:吕海军 刘军红

成  员:李海峰、王学红、贾述道、何振华、刘  锐

齐  鹏、董小焕、马海兴、白雪军 、李英英

吴云柯、徐瑞媛、杨世东、马海龙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主任由白雪军兼任。

本届大赛的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士担任。

四、大赛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依据学院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赛事安排,大赛分为3项主体赛事和1项专项赛事,主体赛事优秀作品参加“创青春”全区和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主体赛,专项赛事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业专项赛。

(一)“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此项赛事面向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方式;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此项赛事面向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未满3年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的我院毕业生,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公益创业赛。此项赛事面向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创办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电子商务专项赛。此赛事面向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赛事通过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

五、参赛团队及作品要求

(一)团队人数要求。以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少于2人、不得超过10人(包括指导教师在内);每个团队确定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学生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学生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尤其要注意吸纳企业管理及运营所需要的专业人才;

(二)专利、运营项目等相关要求。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其它要求。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竞赛学院组委会将会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并追回所得的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六、竞赛流程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决赛结束后确定优秀作品参加全区比赛,遴选优胜项目参与全国总决赛。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0年4月中旬)。主要进行学院层面的竞赛宣传、组队、项目申报工作;

(二)初赛(2020年5月中旬)。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启动系列培训,进行项目推介,进行初赛预审,采用盲评形式,确定复赛队伍;

(三)复赛(2020年6月初)。主要进行大赛的深入培训、参赛团队交流探讨、信息跟踪,相关支持等工作,组织复赛评审,最后确定决赛团队;

(四)决赛(2020年6月下旬)。主要进行大赛的后期培训,完善作品和文本制作,组织团队采取多媒体课件(PPT)演示方式,现场演示、解说、推介自己的作品并接受专家现场提问、专家现场打分等,确定其获奖作品,并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区、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及“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单位”2个集体奖。具体奖项设置见竞赛章程(附件5)。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举办“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推进我院创业工作的有力举措。各系要成立相关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宣传发动、项目选拔、团队组建、评审推荐以及指导教师团队配备等有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深入发掘优秀的创业团队及创业人才;积极动员广大教师依托专业优势吸纳优秀学生组建团队,切实做好参赛团队的指导工作,为学生参加创业大赛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三)按时报送,保质保量。各相关单位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它材料参照附件),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20年5月13日16: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团委戴巍老师处,电子版文件夹以“xx系”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系名+作品名”命名。

关于本项赛事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官网及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微观新华”推送,请密切关注。

附件:

1.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主体赛事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项目申报表

3.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4.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评审相关注意事项

5.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联系人、联系电话: 戴  巍    15349508989           

                 

 

 

                  共青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2日


附件:1.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主体赛事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4.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评审相关注意事项.doc    附件:5.2020年“创青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