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5-12 阅读数:1422
各系、各部门: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提高学院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满足部分学生转专业需求,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年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二、申请对象
学院2019级注册手续齐全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请时间
2020年5月12日—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程序
(一)5月12日—19日,学生向本专业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电子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二)5月20—22日,各系打印学生提交的《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成绩单,对申请转出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学习情况进行审(考)核,转出系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移交至接收系。
(三)5月23日—28日,接收系对申请转出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审(考)核,签署意见。
(四)接收系对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名单进行汇总,于5月29日前将所有拟接收学生名单及材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申请表》、学生成绩单、《2019级各系转专业汇总表》各一份)报至学生处。
(六)学生处汇总、审核,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审议,经院务会审定后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七)审定结果公示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前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处对拟转专业学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进行审核,对通识必修课不及格者取消转专业资格,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八)转专业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九)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生处上报教育厅行政部门对转专业学生做学籍异动处理。
五、申请转专业的条件、人数、成绩认定等
申请转专业的条件、人数、成绩认定等事宜详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
六、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各系要做好学生专业咨询和引导工作,帮助学生作出科学合理的决定。
(三)各系负责老师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项工作。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各系各专业最大接收人数一览表
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4.各系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转专业计划数.xls 附件: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019级各系转专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