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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在校(含专升本)学生缴费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24  阅读数:5762

各系、全体在校生:

为方便学生缴费,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新学年我院全体在校生学费、住宿费全部通过网上自助支付系统缴纳。具体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网上自助缴费时间为:2020825—925日。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按“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的原则执行,除学籍异动学生外,在校生学费收费标准均按上学年标准缴纳。学籍异动学生的学费标准按异动后所在专业、年级标准缴纳。

2.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学生已入住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发生宿舍调整的,按调整后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缴纳。

3.已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贷款金额足够冲抵学费、住宿费的,不需缴纳;贷款金额不够冲抵学费、住宿费的,需通过支付系统缴纳差额部分。

4.学生若查询个人应缴款,请于825日登录网上自助支付系统查询。

三、缴费步骤

1.进入微信——查找公众号——输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或扫描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二维码搜索并关注。

2.点击“缴费系统”,完成新用户信息注册——进入缴费界面,点击“校内缴费”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缴费信息——信息查询无误后分别点击“2020年应收款类别:学费(01)”和“2020年应收款类别:住宿费(02)”填写缴费金额进入订单支付环节,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网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1.请于2020925日前完成学费及住宿费的支付,如有需要发票打印的学生,可在完成全额缴费经计划统计财务处审核后,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自行申请发票打印。

2.支付过程如遇问题请联系管理员:李老师 电话:1372338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