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24 阅读数:1643
各位同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减免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学院非毕业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实际住宿的在校生。
二、减免标准
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住宿费减免按5个月进行核算。
三、减免方式
减免的住宿费冲减2020-2021学年应收住宿费。
咨询电话:0951-2062050,李老师。
特此通知。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