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新生缴费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08 阅读数:1986
2020级新生学费住宿费缴费须知
全体新生:
为方便学生缴费,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20学年我院全体新生学费、住宿费全部通过网上自助支付系统缴纳。具体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1.音乐学、美术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缴费时间:2020年9月8日—10月30日。
2.其他专业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30日。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学生专业类收费标准执行。发生专业调整的,按调整后实际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专业 | 学费(元/年) |
文史类 | 15000 |
外语类 | 15000 |
教育类 | 16000 |
理工类 | 16000 |
经济管理类 | 16000 |
艺术类 | 20000 |
体育类 | 17000 |
2.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学生已安排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发生宿舍调整的,按调整后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缴纳。(其中音乐学、美术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生委托宁夏大学培养,不在本学院住宿及缴费)。
住宿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类 型 | 住宿费(元/年) |
普通公寓四人间 | 1200 |
普通公寓六人间 | 800 |
15#、16#公寓四人间 | 2000 |
15#、16#公寓六人间 | 1500 |
3.已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贷款金额足够冲抵学费、住宿费的,不需缴纳;贷款金额不够冲抵学费、住宿费的,需通过支付系统缴纳差额部分。
4.学生若查询个人应缴款,音乐学、美术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于9月8日,其他专业于10月1日登录网上自助支付系统查询。
三、缴费步骤
1.进入微信——查找公众号——输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或扫描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二维码搜索并关注。
2.点击“缴费系统”,完成新用户信息注册——进入缴费界面,点击“校内缴费”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缴费信息——信息查询无误后分别点击“2020年应收款类别:学费(01)”和“2020年应收款类别:住宿费(02)”填写缴费金额进入订单支付环节,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网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1.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学费及住宿费的支付,如有需要发票打印的学生,可在完成全额缴费经计划统计财务处审核后,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自行申请发票打印。
2.支付过程如遇问题请联系管理员:李老师 电话:13723387527。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