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22 阅读数:5692
为做好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招聘公告及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共12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招聘计划表》。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五)除上述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当具备《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招聘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门户网站、宁夏微招聘发布招聘方案,在个别高等院校招生就业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http://111.51.8.133:9900/acmc-xhxydz/zpbm/zpbm_login?unitid=xhxy填写报名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辅导员岗报名时间为9月22日上午8:00—9月24日下午17:00;思政教师岗报名时间为9月22日上午8:00—9月29日下午17: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要求。登录、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证明材料等)上传电子影印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由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
(五)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辅导员岗笔试结束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面试。思政教师岗试讲面试考核结束按1:1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公开发表论文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一个月之内有效党员身份证明原件,一经审核不予退还。
5.辅导员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聘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所在高等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件。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和补充。
6.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
7.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辅导员岗取消面试资格,思政教师岗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从同岗位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由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者需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人员需认真完成规定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不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见习
考核、体检通过者进入见习,见习前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后方可参加。见习期一个月,见习期内各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见习结束后,用人部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初步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院务会审定。
(八)公示
根据见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无异议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递补
(一)拟见习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该岗位按照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见习期或见习结束因个人原因放弃者,该岗位按照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参加见习。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入职手续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一周内)不报到者,视其自愿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视其情况可兑现相应的工龄工资。
五、其他
(一)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学院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防疫要求
所有区内参加考核人员进入校门前需提供报名序号,并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通信行程卡”,按要求出示近14天区内健康行程记录,并且出示“健康宁夏”二维码及近14天打卡记录、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信息,体温正常且“健康宁夏”二维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核。
宁夏区外人员或有区外旅居史者,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检测时间应为近7天),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供《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 柳东霞 唐婷婷 ****
网络技术咨询: 吴 朦 15895915164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