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专升本新生电子学籍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25 阅读数:502
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需对学院2020年专升本新生进行电子学籍照片采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地点
学院南区文法楼107室
二、拍摄时间
2020年9月30日上午,各班拍摄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拍摄要求
(一)电子学籍照片采集前,新华社工作人员需要扫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获取身份信息,请学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因图像背景为蓝色,衣着应与背景区分明显。着装应正式、稳重大方,建议穿着正装采集照片,请勿穿着毛领衣物、臃肿外套、吊带衫;发型应整齐,禁止佩戴发饰、头巾,头发不得遮掩耳朵轮廓和眉毛,禁止佩戴饰品和框架眼镜;禁止佩戴美瞳;禁止化妆或对整体、局部(如面部疤痕、痣、斑点等)进行掩盖处理。
(三)由于电子学籍照片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系积极配合协助此项工作,由分管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拍摄,提醒学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现场秩序。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升序拍摄。
(四)为保证新生学籍注册工作顺利进行,请全体2020年专升本新生务必按时参加拍摄,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由学生本人负责向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因请假延误学籍注册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信息核对
所有参加电子学籍照片采集的学生于11月1日—11月30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新生学籍自查并及时提交自查结果,因本人未及时核对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电子学籍照片采集收费为每生9元,请各系统一收取,于9月28日前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处205室。
联 系 人:郑丹丹
联系电话:2062548
附件:2020年专升本新生电子学籍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表
学 生 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