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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告知学生获取学费住宿费电子发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数:689

学院全体师生:

2020年学生缴费电子发票开具系统于101日研发上线。已交清全部费用的学生自缴费当日起,30天内进行发票打印(101日之前交清的学生,发票打印起始日自系统上线之日计算),过期失效。

现提醒需要发票的学生,请及时登录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缴费平台进行查验并打印。

发票打印步骤如下:

第一步、打开微信,进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服务平台。

第二步:点击底部导航菜单“缴费系统”。

第三步:点击进入“校内缴费”

第四步:在缴费信息列表页面点击右上角“发票”按钮,直接进入待开发票列表页面。


第五步:点击后,进入下图中的功能界面。

第六步:正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之后进入待开发票列表。

第七步:在列表中每一项为待开具内容,点击进行申请;灰色表示不可开具发票的内容,具体原因*号后进行说明描述。

第八步:核对开票内容,输入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地址。

第九步:电子邮箱地址一定是要真实存在的、有效的、能正常接收邮件的。提交成功后看到如下图所示的操作结果。

成功后既可以点击“下载发票”进行电子发票下载,还可以(今后)随时登录电子邮箱进行查阅、下载或打印。

 

                          联系人:李娅娴

                        联系电话:2062050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