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及辅导员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数:2115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共88人(名单见附件1),现将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 思政教师岗
1.试讲面试
(1)试讲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中心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2)试讲面试成绩公布。试讲面试成绩于10月17日下午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试讲面试注意事项。参加试讲面试人员须携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教案等考核用品。
2.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结束后,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及试讲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朔方路149号)行政楼1楼115室。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提供岗位要求中所须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已取得的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证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须本人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一个月之内有效党员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 辅导员岗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中心区教学楼(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0月17日下午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笔试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及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朔方路149号)行政楼1楼115室。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提供岗位要求中所须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已取得的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证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须本人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一个月之内有效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学生干部经历(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所在高等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件)等材料。
(2)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朔方路149号)行政楼二楼小会议室。
二、防疫要求
(一)所有区内参加考核人员进入校门前需提供报名序号,并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通信行程卡”,按要求出示近14天区内健康行程记录,并且出示“健康宁夏”二维码及近14天打卡记录、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信息,体温正常且“健康宁夏”二维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核。
(二)宁夏区外人员或有区外旅居史者,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检测时间应为近7天),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考核。
(三)应聘者全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四)排队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核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考场滞留。
(五)考核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六)应聘者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核的,取消考核资格,后果自负。
(七)根据近期疫情发展,为确保每一位应聘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人事处)
附件1: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